陆路交通修正法令下月生效
若未在两月内缴传票将扣分
马新社刊载: Jan 17, 2011 8:10 AM | 更新: Jan 17, 2011 8:12 AM
交通部长江作汉说,于去年杪获得国会通过的1987年陆路交通修正法令,将于今年2月1日起生效。
他说,并非所有的修正案将同步生效,包括电动车的注册等问题,尚需要时间作进一步的技术研究。
“我们还在处理有关批准电动车上路的事宜,如鉴定数项技术问题,包括如何将电能转化为排量,以及车主所须缴纳的路税等。”
他今日巡视陆路交通局的资料中心后,对媒体发表谈话。
停车场发生意外可索赔
另一方面,针对上述修正案,陆路交通局总监索拉指出,上述法令一共修正50项条例,且预料在3月杪全面生效。
他说,此举旨在维护公众的利益。
“譬如,在这之前,若在停车场发生意外,车主并无法向保险索赔,因为停车场并非归纳为道路。然而,随着政府修正上述法令,车主以后便能要求索偿。”
索拉还说,收到交通传票的交通违例者若在2个月内缴付罚款,则不会在交通违规扣分制度(KEJARA)下被扣分。
他说,并非所有的修正案将同步生效,包括电动车的注册等问题,尚需要时间作进一步的技术研究。
“我们还在处理有关批准电动车上路的事宜,如鉴定数项技术问题,包括如何将电能转化为排量,以及车主所须缴纳的路税等。”
他今日巡视陆路交通局的资料中心后,对媒体发表谈话。
停车场发生意外可索赔
另一方面,针对上述修正案,陆路交通局总监索拉指出,上述法令一共修正50项条例,且预料在3月杪全面生效。
他说,此举旨在维护公众的利益。
“譬如,在这之前,若在停车场发生意外,车主并无法向保险索赔,因为停车场并非归纳为道路。然而,随着政府修正上述法令,车主以后便能要求索偿。”
索拉还说,收到交通传票的交通违例者若在2个月内缴付罚款,则不会在交通违规扣分制度(KEJARA)下被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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