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反对党领袖安华肛交案再遇挫,上诉庭今日一致驳回辩方申请撤换承审肛交案的高庭法官之上诉。

以刘国民为首的上诉庭三司批准控方的初步反对,因此事不算是一项决定,因此不属于可上诉的事项。

“法庭裁决,被告在非正审的阶段没有权利上诉。”

“我们维持控方的初步反对,驳回有关上诉。”

另外两名上诉庭法官分别是阿都玛力(Abdul Malik Ishak)和阿末玛洛(Ahmad Maarop)。

拒绝回应乌米哈菲达起诉

安华与其代表律师卡巴星较后在庭外,被询及安华13年前的首宗肛交案关键证人乌米哈菲达(Ummi Hafilda Ali)打算入禀法庭他们时,皆不愿置评。

高庭法官莫哈末扎比丁(Zabidin Mohd Diah)是于2010年12月6日驳回辩方撤换法官的申请。

安华是早前不满高庭法官在处理他们要求取得法医邵雪峯的参考文件时“没有遵守既定条例”,因此提出撤换法官的要求。

安华代表律师卡巴星之前向法庭索取法医邵雪峰检查赛夫时的医药笔记,但遭法官驳回。卡巴星基于法官在裁决时没有遵循最高法院的判决,而提出要求法官退审的申请。

法官开始时指卡巴星的言论,可被视为藐视法庭,但是卡巴星回应说,藐视法庭的课题根本不存在。法官较后援引1999年律师再努查卡利亚被判藐视法庭的判例,“提醒”卡巴星必须对客户所作出的任何指示负上责任。

再努查卡利亚曾于1999年,在安华被控鸡奸一案期间因拒绝就代表安华入禀法庭申请撤换时任主控官阿都干尼和阿兹哈一事道歉,而被判藐视法庭入狱3个月;不过,联邦法院较后于2001年撤销有关裁决。

尽管法官最终同意收回威胁卡巴星的言论,但安华表示,法官明显对卡巴星有严重的偏见,因此担心本身无法获得公平审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