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警方击毙的14岁少年阿米奴拉昔命案今午续审。在阿米奴遭击毙时与他同车的友人阿查慕丁供证之后,本案审讯再次迎来另一名重要证人,即与被告巡警伍长哲奈因同在现场的另一名巡警莫哈末依兹汉(Mohd Izham Mahayadin)。

依兹汉当时是与另一名巡警阿扎哈(Azahar Hashim)同坐一辆巡逻车值勤,他指出,阿米奴拉昔曾在追逐过程中的两段路上,三番四次地阻止巡逻车超前将他停下。

在超车不果后,他便开枪射击阿米奴车辆的后右胎,以试图让它停下。

依兹汉当时所持的是德制A2固定枪托型MP5轻型冲锋枪;而哲奈因所持的枪支则是A3伸缩枪托型MP5轻型冲锋枪。

因高速闯红灯展开追逐战

他在接受本案主控官杜苏基(Mohd Dusuki Mokhtar)的盘问时说,在4月26日凌晨1点10分左右,阿扎哈发现阿米奴所驾驶的Iswara国产车以约每小时110公里的高速闯红灯,他们便对此车的举止起疑,决定将它停下,以向司机问话。

“阿扎哈便开启警灯及鸣笛追逐那辆车,而我则通过麦克风,指示那辆车减速,停在路旁约4次至5次。”

“在我发出指示后,那辆车没有减缓的迹象,反而越驶越快。”

他说,在迫于无奈之下,他唯有向附近的巡逻车求助,以阻止这辆车继续逃走。

无论如何,他当时并不知道车内的人是谁,只能鉴定他们是2名男子,而不能鉴定他们的种族及年龄。

三番四次图超车却被挡下


他说,从沙亚南Permai交通圈前往Persiaran Masjid路口的路段,他们3次尝试从后超越阿米奴的车子以停止阿米奴继续前进,但都被阿米奴阻挡而未能成功。

“我们靠向左边,他也靠左;我们靠向右边,他也靠右。”

依兹汉指出,当时两辆车子的时速介于每小时120至130公里之间,而追逐战沿途都没车。

他继说,到了Persiaran Kayangan路处时,他们再次尝试超越阿米奴至少3到4次,但都被阿米奴用同样的方式挡下,无功而返。

无计可施开枪击中后右胎

在无计可施的情况下,他唯有在Kayangan交通圈时,开枪射击阿米奴车子的后右胎,以尝试阻止阿米奴继续逃走。

询及开了多少枪,他坦言无法确定,只说大概开枪大约历时10秒之久,并在追逐战再次转入Persiaran Kayangan路后停火。

“当我开枪时,我看见子弹击中后右胎,而油缸也穿洞了,我看见汽油漏出来。”

依兹汉接着说,目标车辆依然以每小时80公里的速度前进,当转入命案现场的Jalan Tarian路时,他看见阿米奴车的后右胎已经完全扁平了。

沙亚南地庭法官拉蒂法(Latifah Mohd Tahar)择定,案件将于明日续审,届时检方将继续盘问依兹汉。

伍长被控误杀阿米奴拉昔

阿米奴拉昔在4月26日凌晨2点在沙亚南地区开车时,遭到警车追逐并且开枪,头部中弹身亡,毙命于住家不远处。此案引起社会震惊,大力抨击警方滥用枪械草管人命。

巡逻车警员伍长哲奈因是被指于2010年4月26日凌晨1点10分至2点,在沙亚南第11区的Jalan Tarian 11/2路,做出令阿米奴拉昔死亡的行为,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04(a)条文误杀罪名,罪成可以被罚最高30年监禁和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