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前雪州大臣基尔再三否认“基宫”总值2400万令吉,不过雪州高级行政议员郭素沁却挑战基尔,公布过去10年来的所得税报税记录,以证明本身确实清白,单靠正当收入可承担奢华的生活。

她指出,虽然基尔不认罪,但应该公开本身过去10年的报税记录,说服人民以他现有的正当收入,有能力承担其奢华的生活、豪宅、车子及其他资产。

“如果基尔有胆量的话,我促请他公开本身过去10年的的报税记录,一劳永逸地洗清污名。”

许多“大鱼”仍逍遥法外

NONE郭素沁(左图)不忘提醒,总检察署提控基尔的举动仍存有争议性的地方,因为虽然一些“大鱼”所持有的财富,远远超越其正当收入,但是总检察署与反贪污委员会在证据充足下,依然拒绝或没有提控这些“大鱼”。

她举例,国阵国会后座议员俱乐部主席张庆信涉及巴生自由贸易区弊案,而砂拉越首席部长泰益则将数百万令吉的政府合约及土地交给其家属,但迄今都没遭到对付。

提控基尔为制造好形象

她说,总检察署提控基尔的目的,不外只是国阵塑造短期良好形象的伎俩,以为即将在明年举行的大选铺路。

 “如果总检察署及反贪污委员会无法采取行动,他们的软弱只会印证大众的揣测,即提控基尔只不过是国阵制造短暂良好声誉的伎俩。”

她指出,人民都相信,国阵是要通过提控基尔,以积攒声誉,然后在明年宣布闪电大选。

购地涉嫌收贿被控上庭

根据控状,基尔被指透过迪塔玛斯私人公司(Ditamas Sdn Bhd)董事三苏丁哈约尼(Shamsuddin Haryoni)以不寻常的低廉价格即350万令吉,购得基宫所在的两片地段。该公司是在2004年以650万令吉购入这两片地段。这意味着基尔在购买这两片土地时,比原价少付了300万令吉。

52岁的迪三苏丁则是在刑事法典第109和165条文下被控提供贿赂。

至于基尔则在刑事法典第165条文下,被起诉受贿。刑事法典第165条文阐明,公务人员不得接收任何贵重物品或礼物。若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在两人皆不认罪的情况下,法庭准许他们分别以75万令吉的保释费保释外出。

总检察长阿都干尼已向法庭申请,将此案转交给沙亚南高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