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廉价购买建设“基尔皇宫”的土地而被控收贿的前雪州大臣基尔辩称他是在“愿卖愿买”的情况下购买土地。他也相信司法能够还他清白,洗涤其名声,更声称控状反而证明,其住家的价值非如民主行动党适耕庄州议员黄瑞林所声称般,高达2400万令吉。

“我觉得这个(被提控的)举动是一个可以洗涤我的名声的举动。”

“第一,此案证明了我的屋子不是价值2400万令吉,因此反对党的说法是不确实的。”

基尔今日在缴付高达75万令吉的保释费后,在沙亚南法庭大厦召开简短记者会,如是指出。

不过,他却没说明,其住家在综合了购地费、建筑及装修费后,所耗资的费用是多少。

声称依足程序购买土地

NONE他更说,本身是在“愿卖愿买”的情况下,购下这两片土地。

 “前地主说他以640万令吉,向之前的地主买下土地,但他却以350万令吉的价格卖给我。这些全都依据程序进行,如银行转账等。”

“第三,我对国家的司法系统充满信心,我有信心这起案件将很快结案,而我能够一洗本身在政坛上的名誉。”

拒谈是否涉及政治议程

询及本身在此时此刻被控,是否与跫音已近的全国大选有关,他表示,本身身为一名政治人物,不排除会做出如此揣测,惟必须等法庭还他清白。

他也不愿谈论,这项指控是否存在任何政治意图。

购地涉嫌收贿被控上庭


NONE基尔是被控透过迪塔玛斯私人公司(Ditamas Sdn Bhd)总裁三苏丁哈约尼(Shamsuddin Haryoni)以不寻常的低廉价格即350万令吉,购得基宫所在的两片地段。该公司是在2004年以650万令吉购入这两片地段。这意味着基尔在购买这两片土地时,比原价少付了300万令吉。

52岁的迪三苏丁则是在刑事法典第109和165条文下被控提供贿赂。

至于基尔则在刑事法典第165条文下,被起诉接受贿赂。刑事法典第165条文阐明,公务人员不得接收任何贵重物品或礼物。若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在两人皆不认罪的情况下,法庭准许他们分别以75万令吉的保释费保释外出。

总检查长阿都干尼已向法庭申请,将此案转交给沙亚南高庭审理。

黄瑞林率先揭露掀注意

在适耕庄州议员黄瑞林率先揭露基尔拥有价格大约2千万令吉的豪华住宅后,不但掀起舆论高度关注,反贪会也介入调查基宫。

黄瑞林宣称,基尔占地5万平方公尺的豪宅,单单土地就要价380万令吉。不过基尔却矢口否认,反声称其豪宅的价值包括土地价格仅值400万令吉。基尔随后也因为基宫风波而起诉黄瑞林诽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