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联邦法庭在上月中对莎玛拉案作出不利兴都教母亲的判决后,马来西亚五大宗教咨询理事会(MCCBCHST)今天对该判决表达高度的失望,哀叹非回教徒的家庭不再安全。

“由首席大法官查基所领导的联邦法院法官,只是以技术理由,驳回了莎玛拉案,而没有对她所提出的五大释宪问题作出裁决。”

“若非联邦法院,没有改教的父亲或母亲,要向谁要求保护,并且支持他们的宪赋基本权利呢。”

联邦法院判决错失黄金机会

莎玛拉的丈夫在2002年悄悄改信回教,又在未通知及未征得她同意的情况下,把两名年龄分别为2岁、4岁的孩子,一并归化为回教徒,如此一来,莎玛拉兴讼企图逆转丈夫的决定,同时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由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查基所领导的五司在11月12日一致接受印裔回教徒父亲加亚甘德斯(M Jeyagandesh)提出的初步反对,拒绝让印裔兴都母亲莎玛拉(S Shamala)出庭,与加亚甘德斯争夺两名孩子的抚养权。

这次的判决被非回教社群视为错过一次,解决父母亲单方面为孩子改教而引起的法律纠纷的黄金机会。

五大案标识非回教社群不安

马来西亚五大宗教咨询理事会也指出,除了莎玛拉之外,尚有陈招宏、英蒂拉(Indira Gandhi)、尼顿齐蓝(Nedunchelian)和根卡德维(Genga Devi)也遭遇家庭剧变的命运。

“我们必须谨记这5个名字,他们代表了佛教徒、基督教徒、兴都教徒、锡克教徒和道教徒如今在马来西亚所感受到的不安全感。”

该组织指出,这5人的孩子都在未知情和同意底下,被改信成为回教徒。

他们此后更必须对抗回教宗教当局,以及总检察署的律师;后者不合理地要求他们这些非回教徒,向回教法庭追讨自己的宪赋权利,以及根据自己的宗教来抚养自己的孩子。

遗憾各种努力都没具体成果

该组织也批评民事法庭的法官放弃保护和捍卫联邦宪法,以及维系国家民主的誓言。而联邦法庭最近对莎玛拉案的判决就是一例。

马来西亚五大宗教咨询理事会指出,过去他们针对这样的不幸事件作出了种种纠正努力,包括对此向政府提呈备忘录、向媒体发表文告,以及会晤部长、政治人物和公务人员,但都没有任何具体结果。

此外,当它们展开烛光会和巡回讲座时,却因为对手粗暴的行为而被警方阻挠。

内阁2009决定并未曾落实

虽然内阁在2009年4月21日曾宣布,一名18岁以下的孩童的改信必须获得两方家长的同意,否则孩子将继续奉行出生时的宗教信仰。

“但不幸的是,我们至今仍未看到政府落实这项决定。”

该组织强调,即使一些回教学者也同意,孩子不能改信为回教徒,因为回教是强调自愿信奉的宗教。

“尽管如此,我们仍不时看到有孩童——包括只有11个月大嗷嗷待哺的婴儿,3到6岁的孩子,被单方面父亲或母亲改信回教和带走。”

“这些事件让大部分马来西亚人对政府、公务和司法体系失去了信心。”

继续祈祷法律诉讼扭转错误

马来西亚五大宗教咨询理事会表示,他们会继续通过祈祷和法律诉讼途径来扭转这些政策失误。

陈招宏是槟城人,与妻子在2007年分居,但女儿一直跟他居住。不过,妻子在2010年11月突然持着回教法庭庭令,到女儿就读学校带走女儿,宣称自己和女儿都已皈依回教。陈招宏因此向法庭兴讼讨回女儿。

英迪拉是怡保一名幼儿园教师,信奉兴都教,她的丈夫帕玛纳登(K Patmanathan)在她不知情下,于2009年3月改信回教。过后,帕玛把他们的3名孩子年龄介于1岁到12岁改信回教。帕玛更把最小的孩子带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