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nkkhoo君形容我为民联枪手,让我啼笑皆非。不过对于nkkhoo君的激烈反应,令我相当的惊讶!想必nkkhoo君才是确确实实,如假包换的马华枪手吧!

其实在我文章的字里行间中,未曾控诉中央医院的不好啊!我母亲长期的检验和配药都是在中央医院;平时有病痛的我也到中央医院求医。对于中央医院的服务水平和效率大有改善,我是认同,不过中央医院的不足之处确实不少。一个月多前,同乡的一位老同学的女儿在离住家2公里远的中央医院证实患上骨痛热症,医院告诉患者家属因为病床不够,叫患者回家休养。爱女心切的老同学只好带她到离家四十多公里的私人医院入住治疗,还好女儿相当独立,不需陪伴留宿,因为第二天老同学夫妇还得工作。此次的医药费共花了马币千多令吉,令老同学气恼不已。

在文章中我写到无论是中央医院或私人医院的医药费是应该付给的,不过必须遵守两个条件:

其一、因工而伤。这都是一般公司为员工而设的其中一项医药福利(私人公司是没有指定什么医院)。我们往往对于人民代议士的奉献失去焦点,总认为他们的服务要一流,不需要回报;挤的是奶,吃的是草,这是不对的。谢永贤州议员因工作而发生交通意外深受重伤,家人因急于救人的考量下不送他到中央医院而送他到私人医院医治,雪州政府于情于理是应该支付医药费。关于医药福利,我在文章中也提过州政府要一视同仁对待各州议员,无论他们来自民联或国阵议员。至于刘永贤州议员的医药费由于太昂贵,所以州政府是应该向人民交待清楚。

其二、一个没有污点,而且肯真诚奉献的人民代议士。这种人民代议士不贪赃枉法,处处为老百姓设想,善于管理纳税钱财,造福选民。我们要的议员是能为百姓谋求福利,却两袖清风于一生;不要的议员是能在明、在暗,都有本事豪夺民膏民脂。我们曾经看过一位市议员座拥上百万豪宅;一位当过8年的大臣拥有上千万的皇宫,就算他们从不向州政府索取一分医药费,那又如何?

nkkhoo君形容暴发户这个字眼太过强烈了,希望能收回,这样对雪州政府公平点。

至于黄燕燕部长的任何过失与这事件毫无关系,确实是两码子事。不过我的用意是想借此事来向民众分辨两者之间对于财务交待的差别而已。

(本人经过这次的澄清与回应后,再也不发表任何有关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