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资讯法参考雪州属权宜之计
林冠英讥民政装不懂立法程序
针对巫统民政批评《2010年槟城自由资讯法案》 较机密法苛刻 ,槟州首长林冠英大派定心丸说,槟州政府提呈与雪州版本相似的法案纯属权宜之计,背后的考量是先突破法律顾问的拦路,以便可以带入议会阶段咨询人民及修改。
“在法律上,法案要通过法律顾问。纵使我们曾尝试,她仍以违宪为由提出反对。当雪州批准后,她才赞同。”
首先要确保挤入州议会
林冠英(右图)指出,槟州政府就是为了避免引起争议,同时化解法律顾问的反对阻力,才参考雪州的法案,以确保法案可顺利提呈槟州议会。
“我们知道要咨询全民的意见。但如果连议会都挤不入,法案就难见天日。因此,我们决定双管齐下地先带入议会,同时也提交给遴选委员会。”
根据 记者比较 ,备受瞩目的槟州资讯法案,与党团批评遗漏数项关键元素的雪州“掺水”版本大同小异。两者主要只有3个不同点,其余的遣词用字都几乎一模一样。
民政制造法案拍板假象
无论如何,林冠英在记者会上一再提醒,法案在遴选委员会收集回馈,然后重新带回议会修改前,都仍未成为正式的法律。
“我觉得,我们非常的民主,准备聆听各造的观点。”
因此,他失望地批评,提出反对的民政党人士,特别是身为执业律师者假装不懂立法程序,制造法案已敲板定案的假象。
“请停止扮傻了。他们当权时反对资讯自由法,根本没道德基础或原则谈论资讯自由法。为什么在朝时不闻不问,现在却恶人先告状地评头论足及放马后炮?”
被询及民政对安案挑起的疑问是否有理,他表示,当局准备开放聆听及考虑不同的观点。
拉玛嘲讽民政是酸葡萄
负责提呈法案一读的第二副首长拉玛沙米则揶揄,民政的论述与巫统上周二在议会内的观点相似,仿佛两者早协调好一唱一和。
“由此可见,他们的批评没原创性,甚至像文抄公。”
他感到疑惑,因为州政府才把法案提交遴选委员会收集回馈,而国阵虽然一贯使用恶法钳制资讯,且在资讯自由上交白卷,但却未卜先知地宣称槟州政府要控制资讯。
“我们尝试努力跨前一步,当初不制定资讯法的你(民政)现提出反对,就像酸葡萄一样。”
举例数落国阵颠倒是非
此外,林冠英不满,国阵在资讯法的课题上故计重施地颠倒是非黑白,合法化不合法者及抹黑正当的事情。
他接着语锋一转非议,国阵宣称批准赌球执照是正当的做法,而民政党槟州主席丁福南则作出槟州政府耗资上百万装修其官邸的不实指控。
“我已在议会解释,(首长官邸)三年保养费仅21万1000令吉。为何他不质问,首相官邸一年耗资6000万令吉的事宜?”
“难怪有人说,眼前的大象看不见,却可以看到小小的鬼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