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联邦法院正式驳回内政部长针对人身保护令的上诉,两年前曾遭内安法令扣留56天的著名部落客拉惹柏特拉,今日终于彻底摆脱再被内安法令扣留的威胁。

不过,根据其律师詹德拉(J Chandra)向《法新社》透露,目前流亡在英国伦敦的柏特拉,在短期内依然不会回国,因为害怕政府会以其他罪名重新扣留。

“尽管两年扣留令已经过期,但是这并不阻止有关当局在我客户回国后,基于其他理由来扣留他。”

“柏特拉还在英国,他短期内不大可能回国。”

联邦法院今早是基于柏特拉的两年内安法令扣留令已经过期的理由,而否决内政部长所提出的上诉申请。

成功申请人身保护令


目前流亡在英国的柏特拉是於2008年9月12日遭内政部援引内安法令扣留后,随后入禀沙亚南高庭申请人身保护令成功,於同年11月7日获释。

当时听审的沙亚南高庭法官赛阿末(Syed Ahmad Helmy)宣判,虽然内安法令没有违背宪法,但是内政部长却没有根据内安法令行事,因为柏特拉被扣留的理由不在该法令第8条文的权限范围之内。

不过,当时的内政部长赛哈密不满意判决,随后提出上诉以推翻人身保护令。

尽管重新获得自由,但拉惹柏特拉当时还在其他法庭涉及刑事毁谤罪和煽动罪审讯。他随后就以担心重新被内安法令扣留为由,於2009年4月弃保逃到英国流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