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斋节广告符全民同庆理念
刘华才: 第三电视不应遭惩
刊载: Oct 22, 2010 6:52 AM | 更新: Oct 22, 2010 6:57 AM
民青团为第三电视针“照耀开斋节”广告在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法令第 206(3) 条文下被调查,而且被惩罚最高5万令吉的罚额喊冤。
民青团总秘书刘华才博士质疑这项判决不够透明化,并要求有关当局解释以什么标准来判断该支广告具有“侮辱和煽动”的元素,有贬低回教之嫌。
他促请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不应该为了要应允某些有心人士所引发的争议而让并无意侮辱其他宗教和挑拨种族情绪的无辜一方受到严惩。
“我认为这支广告衬托了其他宗教的色彩极可能是大量使用电脑特效所致,我相信他们并非有意强调其他宗教的象征或元素,出发点还是以“照耀开斋节”为主。”
反之,刘华才倒认为这样的衬托更能带出一个正面讯息,反映开斋节是一个全民同庆的佳节,不分种族,不分宗教,这有助于维护全民和谐,各族融洽相处,何乐而不为呢?
刘华才也希望秉持首相纳吉所提倡的一个马来西亚的理念,强调多元化团结精神,各宗族的相互包容,彼此接纳与珍惜,才是维护全民和谐的必备武器。
民青团总秘书刘华才博士质疑这项判决不够透明化,并要求有关当局解释以什么标准来判断该支广告具有“侮辱和煽动”的元素,有贬低回教之嫌。
他促请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不应该为了要应允某些有心人士所引发的争议而让并无意侮辱其他宗教和挑拨种族情绪的无辜一方受到严惩。
“我认为这支广告衬托了其他宗教的色彩极可能是大量使用电脑特效所致,我相信他们并非有意强调其他宗教的象征或元素,出发点还是以“照耀开斋节”为主。”
反之,刘华才倒认为这样的衬托更能带出一个正面讯息,反映开斋节是一个全民同庆的佳节,不分种族,不分宗教,这有助于维护全民和谐,各族融洽相处,何乐而不为呢?
刘华才也希望秉持首相纳吉所提倡的一个马来西亚的理念,强调多元化团结精神,各宗族的相互包容,彼此接纳与珍惜,才是维护全民和谐的必备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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