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去年双十特大“翁蔡齐走”,尔后今年328重选洗礼的马华公会,党争落幕迄今已逾半年。这个国阵最大成员党今日通过提案,全力支持以总会长蔡细历及署理总会长廖中莱为首的中央领导层的领导,促请全体党员彻底排除内部分歧,团结一致共同面对挑战。

马华今日在第57届年度代表大会上,通过14项提案,而为首的第一项提案,正是支持“蔡廖”的领导。

虽然马华大会通过支持蔡廖的领导,但令人关注的是,在昨日举行的妇女组大会上,却有一名彭亨州代表公开呛声蔡细历有“道德问题”,导致马华抬不起头,显示党内“反蔡”的声音依然暗流汹涌。

以下是“2010年度马华公会第57届年度代表大会”提案:

1.党务

1.1全力支持以总会长蔡细历及署理总会长廖中莱为首的中央领导层的领导,促请全体党员彻底排除内部分歧,团结一致共同面对挑战。

1.2全力支持中央领导层所制定的“八大行动”及各项准备工作,全面备战第13届全国大选,以取得辉煌成绩。

2.政治

2.1全力支持首相的“一个马来西亚”理念,确保政府以民为本、绩效为先的施政方针,推行公平对待各族人民的开明中庸政策。

2.2全力支持政府落实国家廉政议程,将涉贪人士,不论其背景或地位,一律绳之以法,同时建立适当的监管机制,以遏止政府部门的无谓浪费与弊端。

2.3呼吁政府提高效率,自动发出公民权予所有年届60岁同时子女为大马公民的申请者。

2.4严厉抨击民联在其执政州属出现问题时,不仅没有解决问题,更将责任推卸予前朝政府和中央政府,从而挑起人民对国阵的仇恨与敌视。

3.经济

3.1全力支持2010年8月14日“华人经济大会”的13项议决案。

4.教育

4.1 呼吁政府采取多元、开放的教育政策,制度化拨款及发展各源流学校,并将各源流学校纳入国家发展计划。

4.2 呼吁学校历史课纲要必须以客观、公正、合理的精神呈现,阐述各族在建国过程中的贡献与牺牲,教育部必须检讨并删除不符史实的教学内容,以避免破坏种族和谐。

4.3 欢迎政府向所有在大马教育文凭(SPM)考获9科A+或以上的优秀生发出公共服务局(JPA)海内外奖学金的创举,呼吁政府继续给予优秀生政策上及资源上更多的扶助与肯定,栽培更多优秀生及善用人才。

5.社会

5.1呼吁内政部及警方加强执法以维护社会治安,严厉管制赌博活动及有效取缔违法毒品贩卖的活动。

5.2呼吁政府认真看待环境保护和绿色工艺的重要性,纳入环保因素于发展计划,并提升人民的环保意识。

6.宗教

6.1呼吁政府积极反映我国宗教自由之宪法精神,通过首相署跨宗教和谐与谅解委员会,落实中庸、包容、开明的多元宗教发展政策。

6.2中央政府必须加强多元宗教教育,增强国民互相尊重各宗教的意识,并严厉谴责任何组织或个人发表种族极端与宗教极端言论,以“零度容忍”的原则,对付发表类似言论的人士或组织。

区团遴选代表出席马华大会

另一方面,马青提出修改党章,让区团遴选代表出席马华代表大会,今日无法在马华大会通过。

马华大会议长易沛鸿宣布,基于修改党章建议只取得63%的赞成票,即未超过法定的66.6%或三分二多数票,因此,修改党章的动议未能通过。

他说,投票结果显示,有671名中央代表投赞成票、392张为反对票,另有1张则是废票。

“63%的赞成票未超过大多数票,即三分之二或66.6%,所以,修章动议不被通过。”

根据党章168条款,修改党章须有三分之二的大多数票通过,且须把数票提呈社团注册官才能执行。

马华修改马华党章及建议如下:

党章第67条款:每一个区会必须按照以下方式选出代表,若有区会妇女组,其中各一名必须由区会妇女组大会选出:

建议修改:每一个区会必须按照以下方式选出代表,若有区会妇女组及/或马青区团,其中各一名必须由区会妇女组及/或马青区团大会选出:

党章第67.7条款:每一区会必须为区会妇女组保留一名代表,该代表必须由区会妇女组大会选出。如区会妇女组大会未能选出该代表,该代表额必须悬空。如该区会没有妇女组,区会代表大会必须根据第67.1条款,选出所有代表。

建议修改:每一区会必须为区会妇女组及/或马青区团保留一名代表,该代表必须由区会妇女组及/或马青区团大会选出。如区会妇女组及/或马青区团大会未能选出该代表,该代表额必须悬空。如该区会没有妇女组及/或马青区团,区会代表大会必须根据第67.1条款,选出所有代表。

党章第94条款:每一个支会必须按照一下方式选出代表,若有支会妇女组,其中各一名必须由支会妇女组大会选出;

建议修改:每一个支会必须按照一下方式选出代表,若有支会妇女组及/或马青区团,其中各一名必须由支会妇女组及/或马青区团大会选出;

党章第94.7条款:每一支会必须保留一名代表给支会妇女组,该代表必须由支会妇女组大会选出。如支会妇女组大会未能选出该代表,该代表额必须悬空。

如该支会没有妇女组,支会必须根据第94.1条款,选出所有代表。

建议修改:每一支会必须保留一名代表给支会妇女组及/或马青区团,该代表必须由支会妇女组及/或马青区团大会选出。如支会妇女组及/或马青区团大会未能选出该代表,该代表额必须悬空。

如该支会没有妇女组及/或马青区团,支会必须根据第94.1条款,选出所有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