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高教基金对欠款者强制扣薪
青运刊载: Sep 20, 2010 6:05 PM | 更新: Sep 20, 2010 6:06 PM
青运对国家高等教育基金(PTPTN)建议明年6月起强制贷款者扣薪还钱的执法方式深感失望。国家高等教育基金身为法律制定的基金会,在钱财方面无法展现自立和高效率管理并以政府机构和修改法律来收回欠款令人疑惑和不解。
国家高等教育基金在与大学生签贷款合约时是以民事合约进行,然而在收款不成时却让政府机构,如移民局禁止民众(包括一旦出国,由政府机构如KWSP和税收局等扣薪来回收贷款的措施是令人深不以然的)。
当今除了税收局和犯刑事案外,似乎没有任何贷学基金、贷款公司或银行在获得庭令前或宣判贷款者破产前能禁止贷款者出国或扣除贷款者的薪水。抛开个人私隐与法律问题,我们置疑为何PTPTN的职责要由移民局和内路税收局等承担并加重其他部门的负担。
我们更不了解成立于1997年的国家高等教育基金为何愿景(Visi)竟是于2025年才能达致财政自供自给,这个标准对任何机构而言都不可能达到KPI。 我们也不明白4巴仙、3巴仙或1巴仙的利息或行政费如何维持其行政开销,更何况已经一年多而该基金基于电脑技术而不能把3巴仙行政费修定为1巴仙,其效率无需多言。
青运希望政府能改组该基金,让其能自立并不会成为其他政府机构的负担。若让执法机构为其民事合约效劳将会对其他自由贸易和政府合约展示不良典范,并让政府执法机构过多的干预民事纠纷,这似乎有滥用不在合约里的条款对合约的另一方施加不当影响。
青运总会长
黄振隆 谨启
国家高等教育基金在与大学生签贷款合约时是以民事合约进行,然而在收款不成时却让政府机构,如移民局禁止民众(包括一旦出国,由政府机构如KWSP和税收局等扣薪来回收贷款的措施是令人深不以然的)。
当今除了税收局和犯刑事案外,似乎没有任何贷学基金、贷款公司或银行在获得庭令前或宣判贷款者破产前能禁止贷款者出国或扣除贷款者的薪水。抛开个人私隐与法律问题,我们置疑为何PTPTN的职责要由移民局和内路税收局等承担并加重其他部门的负担。
我们更不了解成立于1997年的国家高等教育基金为何愿景(Visi)竟是于2025年才能达致财政自供自给,这个标准对任何机构而言都不可能达到KPI。 我们也不明白4巴仙、3巴仙或1巴仙的利息或行政费如何维持其行政开销,更何况已经一年多而该基金基于电脑技术而不能把3巴仙行政费修定为1巴仙,其效率无需多言。
青运希望政府能改组该基金,让其能自立并不会成为其他政府机构的负担。若让执法机构为其民事合约效劳将会对其他自由贸易和政府合约展示不良典范,并让政府执法机构过多的干预民事纠纷,这似乎有滥用不在合约里的条款对合约的另一方施加不当影响。
青运总会长
黄振隆 谨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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