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亲笔签署、授权他人签署,还是后知后觉,雪州行政议员刘天球在签署支持信涉及滥权事件上需负起全责,行动党和雪州政府也不能置身其外,必须向雪州人民道歉!

雪州民青团团长刘博文表示,支持信事件爆发已久,行动党只给予事件核心人物刘天球郑重警告,此举有欠妥当,存在包庇嫌疑。刘天球曾表示本身不牵涉其中,在此事上也一反常态地保持沉默,但这种完全没有给予人民明确交待的做法是无法让人接受的。

他说,不论刘天球是一如本身所说没有涉及其中,还是一如市议员郑文福上诉书所指,曾亲笔签名,又或是授权郑文福签名,他都必须负起全责。如果刘天球曾签名或授权签名,证明他不只涉及滥权,更是一名睁眼说瞎话的无耻之徒,拿尽好处之余,还把他人当作替死鬼,这种人根本没有资格担任雪州行政议员,雪州的前途绝对不能押在这种人的手上。

“反之,若说刘天球完全不知情也说不过去。一个担任高职者,对于下属的所作所为全然不知情,放任下属做出损及人民的举动,这种后知后觉的人也肯定不适合担任雪州行政议员一职。所以,不管刘天球在此次事件上,究竟身处哪个角色,他都不能推卸本身应负起的责任。”

刘博文表示,行动党和雪州政府同样得负起责任。刘天球在支持信事件爆发之前,曾多次被指责包庇某些人士、行为欠缺妥当,但却迟迟不见行动党对他展开内部调查,反而采取放任态度,事情演变至今,行动党和雪州政府岂可独善其身?如果上述两造曾在以往采取立即性的调查,就可提早揭发问题,减低事件对雪州人民所造成的伤害和亏损。

他说,行动党和雪州政府在事情爆发前没有采取任何合适行动,在事件爆发后同样只简单传召刘天球,一切都只是表面功夫。行政议员涉及滥权是何等严重事件,但行动党在进行内部调查之前,以及未有正式结论之前,却竟然完全没有要求刘天球请假或停职,似乎一早就已内定刘天球不涉及事件,此举令人吃惊。他促请行动党和雪州政府以人民为先,采取立即行动,给予人民交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