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善应本着善心行善。

话说有个富翁在门布施米粮给难民,分发至半途中,家丁发现有人假扮难民混在其中,向富翁询问是否要停止派发米粮,富翁道:行善的人应本着善心行善,不应有人假扮难民而停止派发米粮,而且假扮难民之人都降低身段,可见之他也需米粮来渡过难关。

捍卫言论自由应本着大众权利。

988事件,有人认为是马华公会派系斗争,而与言论自由无关?捍卫言论自由的运动是不是被利用了来作马华公会的派系斗争而不自知?言下之意认为大众是否应该继续支持迦玛去捍卫言论自由?

个人认为行善与捍卫言论自由是有着同样的道理,我们不能因为迦玛有着本身立场和派别,而放弃大众权利不去捍卫言论自由,而且翁蔡双方也是应有言论自由权,虽然他们另有目的。

迦玛被停职一事,告诉了人民,只一有像巫统那样,有权有势才的有言论自由权,无权无势的休想,如“阿拉” 事件,巫统有言论自由,马华没有,废除土著30%股权新经济政策的扶弱济贫精神,蔡细历可以讲,迦玛不可以讲。

“言论自由”这四个字,在马来西亚变成一种权力象征,也就是只准官放火,不准民点灯,因此,基于百姓的权利,大家没理由不去支持迦玛,搞起捍卫这个“言论自由”的运动。

如果,迦玛一但复职过后他继续利用988来为其属派别漂白,谋取其派系斗争的私利,那又是另外一回事,到时相信大众有足够智慧来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