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上怨偶何其多,日昨各大报章大幅报道的一则离婚夫妻争夺孩子抚养权的纠纷,拉拉扯扯多年后再闹上布城上诉庭,竟然让向来庄严的法庭充斥着泪水,上演连法官看了也心酸的悲情。

话说一对离婚夫妇为了争夺11岁女儿的抚养权,在伦敦一间餐馆任职经理的为人母者从英国老远回来,准备将原本和父亲同住的女儿带走,可是在布城上诉庭虽然获得三司裁决抚养权利,可惜却无法争取得到女儿的欢心,在庭上拒绝跟随母亲生活。

现场法官破天荒表现慈祥地规劝女孩:父亲爱她,母亲也同样爱她,而且还特地从英国回来看她接她回去。

然而,泪流满脸的女孩对此非但无动于衷,还非常抗拒地说:“妈妈照顾我9个月,但爸爸照顾我10年。”

女孩更情绪激动的不让母亲接近她,数次对母亲高喊:“不要碰我!”显然伤透了妈妈的心.....

如此誓如水火的母女情,纵然胜利夺取了女儿的抚养权,往后的相处将会是怎样的情况,倒真让多事的你我大表关心。

成年人的感情纠纷导致离异收场,最无辜的就是双方的儿女。

这名为人母亲者离婚后一走了之,留下嗷嗷待哺的女儿,10年后回来争得抚养权,可惜却面对如斯心碎的待遇,是否自寻的烦恼?

时代进步导致婚姻大事近乎儿戏,离离合合好像已是社会极普遍的行为,可是,却无法避免牵涉无辜的儿女,让那小小的心灵受到极度的伤害。

其实,一对共枕的夫妻一旦感情破裂形同敌国,最悲惨的就是身边的儿女,谁对谁错对他们而言并不重要,可是要他们选择跟谁才是最痛苦的抉择。

更甚的,往往年幼子女都由母亲取得抚养权,那么,从小即需任由女方摆布与父亲见面的机会,还需承受长期性的人格下毒中伤的祸害,着实是一生无辜的受罪。

这齣法庭悲情插曲却刚好相反,由男方抚养的女儿对亲生母亲的不友善,是否是受到成人的指使,或者是常年累月的积怨,看来只有小女孩自己能够回答。

一句话,成年人的感情恩怨,何苦连累幼小无辜的心灵?

注:作者部落格http://jalong.blogspo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