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NE霹雳宪政风波尚未结束,原任霹雳议长西华古玛(左图)入禀联邦法院,要求检讨法院判处霹雳三名亲国阵 州议员有权保住议席的裁决,并取消这项裁决。

联邦法院是在2009年4月9日宣判,选举委员会有权决定三个州议席是否悬空,导致三名早前脱党成为亲国阵独立议员的前民联霹雳州议员,成功保住他们的议 席。

这项裁决让夺取霹州政权的国阵得以继续执政霹州,无须面对三个州议席的补选。



指法院错误诠释联邦宪法


西华古玛是在今年4月19日入禀联邦法院,指法院无权做出上述裁决,因此有关裁决是无效的。

联邦法院将在下周一聆审西华古玛的申请。

西华古玛在宣誓书里表示,联邦法院错误运用权力聆听三名州议员的申请,因为联邦法院将霹雳宪法诠释为联邦法律,因此法院能够根据联邦宪法第121(2) (c)条文来聆审该案。

他反驳说,根据霹雳宪法第63条文,该宪法并非联邦法律,因此联邦法院无从审理该案。

他接着指出,既然联邦法院错误诠释联邦宪法,因此聆审该案是违宪的,进而导致2009年4月9 日的裁决无效。

若获批准将动摇三议员地位

najib pc on bn takeover of perak state with 4 aduns 050209 03若西华古玛的申请获得联邦法院批准,三名州议员的地位将受到质疑。

这三名引起众多争议的州议员是前行动党的九洞议员许月凤、公正党的美冷议员贾玛鲁丁,以及章吉遮令的莫哈末奥斯曼。

他们在去年2月初宣布脱党,成为亲国阵独立议员,让国阵得以宣称在霹雳州议会获得多数支持,并且成立以赞比里为首的新政府。

在他们正式宣布脱党前夕,公正党和行动党分别向当时的议长西华古玛提呈三人所预签的辞职信,西华古玛因此宣布三人的议席悬空,要求选举委员会筹办补选。

不过,选举委员会却否决这样的说法,坚持三人仍是合法的州议员,拒绝举行补选。

三名州议员随后入禀高庭,要求宣判西华古玛宣布他们辞职并悬空其州议席的决定无效。在3月16日,怡保高庭宣判将案件转往联邦法院审讯,联邦法院较后宣判 选委会胜诉。

宣布上述裁决的联邦法院五司是上诉庭首席法官阿拉乌丁(Alauddin Md Sheriff)、马来亚大法官(Ariffin Zakaria)、联邦法院法官聂哈欣(Nik Hashim Nik Ab Rahman)、奥古斯丁(S Augustine Paul)和上诉庭法官冯正仁(James Foong)。

下周一聆审西华古玛申请的将是新一批的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