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已经发展到这种地步。在这种关键时期,不由得我们不慎重的深入思考一番。当一个国家的正义,已经堕落到总警察长可以威胁人民的时候,我们赖以张持这个国家的,还剩下什么?更不用说再进一层的追求平等,其已经变成了遥不可及的天方夜谭。可是,站在人人平等的高度上,我们有权利去思考、认清我们可以为这个国家作的是什么。

“选举”一词,固然有“选贤举才”之义。然而我们必须认清,“选贤举才”此一理想的功能发挥,是建立在什么样的客观政治环境底下的。当一个国家的民主体制还未成熟,一个领袖可以不顾人民利益而横行霸道的时候,未能提供一个公正平等的环境,让人民选贤举才,让人民决定国家的未来的时候,人民很容易陷入一个迷惘的状态,不能够人情现在所要做的抉择是什么。选贤良治国是对的,但是我们人民必须确保,要制造一个让民主能够生存的政治体制,让正义能够张持的政治环境,才能完善地达成此一决定国家未来的正义之举动。

一个政党理想上是同一政治目标的结合体。但是人类的个体还是存在着差异的。一个政党的理念在个体实践上还是会有落差的。我们不能期待民联的领袖人人皆贤,我们未必断定国阵的朋党个个皆不肖。此是政党理念与个人实践的落差,不容弥合的。因此在跳槽退党的乱像之中,人民必须保持清醒,正义是什么?我们人民应该做什么?

投票固然是选出一个理想的政府。问题在于,我们已经有这种平等的权利,让我们人民能够民主的选择自己的领袖了吗?表面上有,实际上没有。我们选出的领袖,先不论好坏贤不肖,在国阵的朋党政治底下,不断的收编贿赂与排挤,形成一个庞大的即得利益者。在这个庞大即得利益体系的怪兽下,善者被排挤,愚者与之具黑。试问选出来的领袖于国家人民有何益处?当然,这一问题,必然要深思之。我们的国家,民主选举真的存在了吗?

参验现实,民主选举显然是不存在的。在庞大即得利益的朋党底下,是不容许民主存在的。因为二者,即民主与朋党的利益是相冲突的。民主之利在利民,朋党之利在利私。利民则不利私,利私则不利民。因此,两者是不能共存的。国阵这个即得利益的朋党,必然用罄下流、不正义的手段,让权力继续掌握在手中,继续控制立法、司法、执法三权,为的只是保存自己自私的利益。于是不公的选举出现了(近日的金钱抹黑选举即是),损害民主与正义。在朋党的阴影下,试问我们还有民主吗?民主不存,何来选贤与能?

那么,很明显的,我们人民现在要做的,不是选那个政府好,那个政府有经验(五十年经验够多了吧?),这样的判断显然在当今屯险利建侯的时候,是不成熟的。人民现在要做的,是发挥正义,全力把票投给反对方,以推翻国阵这个不正义的代表。把国阵推翻,还马来西亚政治五十年来没有过的清净。把民主建立起来,把立法、司法、执法权还给人民,确立一个真正民主自由的马来西亚。到河清之时,我们才能在选举的时候,自在的把握人民应有的权利,选择心中的理想政府。

当然还有一个疑惑,现在选政府不看好坏,那么假设民联也像国阵一样怎么办呢?这个不必担心,人民能够用民主扶他上来,必然能够用民主将之推翻。

正义在哪里?我们国家难道真的没有正义?1957年以后,难道就要认命接受一个五十年来永远一样的烂政府?每个人类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只要有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而牺牲人类的平等权利的话,都是会被正义消灭的。马来西亚人民,我们不是奴隶,我们是享有平等自由权利的真正的马来西亚公民。我们相信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