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安法令没有存在的必要,好多贪污滥权的大官政棍,甚至于所谓“中立”的警察都在滥用它;好多实例可从报章,电子报中读到,在此不必详说。

我乃平民,万一说了什么巫统政府不喜欢听的话,批评巫统政府的政策,(抱歉,我不说国阵政府,乃因马华民政国大党等都是唯唯诺诺的政党、跟班,毫无尊严,没办法跟巫统平起平坐的保镖罢了)那我可会担心有那么一天我会被送入牢里,不必审讯,不必逮捕令,没有律师,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一个普通百姓就这样带着问号面壁思过终其一生。

我不是恐怖分子,不是叛国者,不搞宗教对立,不喜欢种族主义如土著权威组织那种级端角色,我只是爱讲话爱批评巫统政府,对内安法令的存在我太有恐惧感了。我不相信巫统部长大官警察,凭他们所喜,祭出内安法令,想拉人就拉人,方便好用,不必证据,没有手尾。

我倾向于“反恐法令”,清清楚楚列明什么人应该捉,什么人不应该捉;不似内安法令,有太多的灰色地带,是无耻,贪污滥权的大官政棍们的护身符,万灵丹。

有些人支持修改内安法令,那是没用的,换汤不换药,我国存在着太多贪污滥权的大官政棍警察了,他们已经搞到我不会去相信他们所说的话,所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