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认特别助理涉走私沙案被捕
尼查要两电视台道歉否则起诉
刊载: Jan 26, 2010 5:52 PM | 更新: Jan 26, 2010 6:19 PM
民联霹雳州原任州务大臣莫哈末尼查今日否认两家私营电视台昨日的报导,即涉及走私沙案件而遭反贪委员会逮捕的38名嫌犯当中,有一人是他的特别助理。
根据《马新社》报道,尼查给予两家电视台24小时的限期,即明日下午3点之前,针对有关诽谤报导公开道歉。
这两家电视台分别是第三电视和TV9。
“若这两家电视台不公开道歉,我们将毫不犹豫的采取法律行动。”
他说,若这两家电视台在24小时内公开致歉,将不会面对法律行动。
根据《马新社》报道,尼查给予两家电视台24小时的限期,即明日下午3点之前,针对有关诽谤报导公开道歉。
这两家电视台分别是第三电视和TV9。
“若这两家电视台不公开道歉,我们将毫不犹豫的采取法律行动。”
他说,若这两家电视台在24小时内公开致歉,将不会面对法律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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