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槟州地方选举工作小组的成立,不是用来敷衍人民的!

槟州政府日前表明,将依据地方选举工作小组的报告以探讨设立独立遴选小组,向州政府推荐市议员人选的可能性, 同时建议选择一个地区举行试验性选举,让槟州保住地方民主的薪火不灭。

对于这个消息,渴望地方政府更透明操作的槟州人肯定是乐观其成的,但是槟州人更希望看到的是,州政府能尽早落 实民选地方政府的大选承诺,因为委任式的地方议会,所出现的弊端已难以让人民所忍受。

我很希望,槟州地方选举工作小组的成立,不是用来敷衍人民的,而是真正的往民选议会前进,通过更适当的管道让 这目标实现。

唯有恢复地方政府选举,才能贯彻能力、问责及透明的施政原则,确保市议员及地方政府的操作,是以 人民的利益作 为优先。

目前,槟州及雪州政府在迟迟不落实民选地方之际,把责任都推给国会未修改地方政府法令,但是,根据非政府组织 的意见,要落实地方政府并不一定要靠中央政府,相反的,州政府已拥有足够的权力去推行地方议会选举的程序。

因此,在这课题上,两州政府都深受非政府组织人士的非议,并认为这两个政府以 “做不到”来作为借口,因为受委制对于州政府来说,是绝对有利的,它可以通过委任制来巩固势力及控制人选。

尤其是行动党,在大选前更是大力的宣传“还我第三选票”的运动,而公正党也承诺,一旦成为州政府就“立即实行地 方选举”,但是这些听起来非常悦耳的承诺,到现在也只出现“地方选举工作小组”,意味着要真正落实地方议会选举 仍遥遥无期。

目前,摊开在人民面前的是,受委制地方议会的弊病已屡见不鲜,除了委任权完全操控在政党领袖手中,市议员的素 质、专业、问责及道德等都完全被典当,人民的问题,依然被摆在政党权力分配的后面。

此外,在未落实民选地方议会之前,槟州政府也应该实行公布遴选及委任市议员的机制,以符合州政府的问责与透明 施政原则。在现有的遴选及委任机制下,人民根本对议员的委任一无所知,不知道他们是凭着什么条件成为议员,对 于素质差及玩弄权术的市议员,人民也不知道该通过什么管道去让他撤除。

一旦恢复民选制,人民就可以通过手中的一票,选对有诚意、诚信及真正为人民着想的市议员,让这些代表在市议会 内为人民争取权益,而面对无能、懒散或无责任感的市议员,人民只要在来年的选举中把这名议员淘汰掉,就是为民除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