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透明组织公布的2009年贪污印象指数,我国马来西亚的排名倒退了9个位置,从去年的47名降至今年的56名,分数则从去年的5.1下滑至今年的4.5。

自2001年始至今年止的9年里,不论从排名或者分数,今年的结果都是最低的一次。

(最高排名:33,2002年)
(最高分数:5.2,2003年)

这样的结果,当然令人感到遗憾和失望。

某电台的早晨节目也提到了这个新闻。主持人“语气沉重”的讲述了我国排名大跌的情况,然后强调了新加坡全球排名第三的“与有荣焉”,再“大力赞扬”了印尼排名“狂升”15名,贪污印象指数“大跃进”0.2分的成就。

在概括全球180国家的贪污印象指数里,新加坡是排名前十中,唯一的亚洲国家,这的确是一项值得我们追赶和学习的榜样。

只是,特别强调了印尼为例子,则似乎有些莫名其妙了。

我国的4.5分数固然“见不得人”,但也是东盟国家里的探花了。再说,跟比我们差的国家比较,有何意义呢?

且正视我国排名下跌的事实。

尽管我们并不知道这项指数的评分标准,不过,略为关心国家社会时事的人,
或许都可以轻易的作出这样的结论——巴生自由贸易区的丑闻、赵明福坠楼身亡的疑案、国家稽查报告的舞弊等等…都“造就”了今年的低分和低排名。

因此,我们指责政府或反贪污委员会,肃贪意愿不强,执行不力,效果不彰,不过,肃贪的成功与否,作为平民百姓的我们,难道就没有任何的责任吗?

且容我先述说一番听来的对话。

那是过去的星期天早上,我跟太太在一家咖啡店外吃早餐,听到了隔壁桌的几个大叔高谈阔论,谈到国阵的不是,赞扬民联的努力,大骂警察是“正牌流氓”。

所谓“正牌流氓”者,即明目张胆的“收咖啡钱”。

然后,这几位大叔一一讲述自己的遭遇:

有者说他某天放工回家时,因为路途短,所以懒得戴钢盔,“不幸的”遇上了警察……

有者说他载家人出门吃晚餐,听说后座强制绑安全带的措施取消了,因此后座乘客都没有绑上安全带,“不幸的”遇上了警察……

有者说他双线超车,“不幸的”遇上了警察……

有者说他“短暂”的违例泊车,到银行办理手续后出来,“不幸的”遇上了执法人员……

不同的遭遇,却有相同的解决方式————塞钱。

塞的钱,数额有10令吉、20令吉、50令吉,但说的人,态度是得意,语气是鄙视。得意,是因为花点小钱就解决问题?鄙视,是因为警察像乞丐,一点小钱就能打发了?

警察是执法者,知法犯法,当然罪加一等;只是,根据供与求的原理,我们就没有责任?

我并不晓得,贪污印象指数是否也把这样的情况纳入其中?如果根据网上找来的资料指称,贪污印象指数是根据各国商人、学者和分析家,评价全球180个国家几地区的贪污情况而得,那么,政府或反贪污委员会肃贪不力,政府机构和私人界贪污滥权情况严重,立法和执法机关相关人员的贪赃枉法,还有人们举报不足,偏爱行贿的做法,都是“贡献”我国贪污印象指数偏低的祸首。

无意为政府肃贪决心不强的表现辩护,要强调的是,我们不能姑息贪污大鳄,也不能容忍或放任行贿的风气滋长。

老掉牙一句话,这需要从教育着手,也需要人们身体力行。

记得在政府落实汽车后座强制绑安全带措施的时候,引起了民间反弹反对声浪,说这措施将给执法者更多贪污的机会。

当时,我在网上说过,如果不犯法,何必怕执法者?不犯法,就无需行贿。(当然,犯法就必须接受处罚,这是每个人自小就接受的教育,不是吗?)

此言论引来了一些粗鲁的谩骂和批评,也让我至今都不甚明了,呼吁人们不要犯法的言论,什么时候错了??

难道,行贿已经成为了生活的必要动作?越多的条例,就被逼进行更多的行贿?最好就是少点条例,荷包就无需被逼出血?是这样子的吗?

注:作者部落格http://blog.yam.com/prince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