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长希山慕丁于9月15日宣布有条件释放5名内安法令扣留者。他们被指为回教祈祷团成员。他们是阿都拉道勿(Abdullah Daud)、马末沙特莱(Mat Sah Mohd Satray)、阿末卡米尔(Ahmad Kamil Md Hanapiah)、纳西尔(Mohd Nasir Ismail@Hassan)及穆哈末阿米尔(Muhammad Amir Md Hanapiah)。 他们被扣留了3年至7年不等。

人民之友工委会(新山支会)认为,內政部长这项举措和8月1日的废除内安法令万人大集会和即將举行的补选不无关系。万人大集会已表达了我国人民唾弃反民主的 內安法令的決心。8 次补选国阵都败北,这也说明人民要改革的意愿。

5名扣留者从來沒有被公开提控于法庭,他们是在无审讯扣留的情況下,在扣留营关了数年。这表明,严竣的内安法令是多么的残暴,并严重侵犯人身自由等基本人权。

《1960年内安法令》实施至今已有49年了,事实证明,当权者把这项法令当作是排除异己的工具。在这项法令下,任何人在沒有公开审讯的情況下,都可能被长期扣留。这是违反民主法治精神的。法治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无罪推定论,也就是说,任何人都是无罪的,除非控方能证明他有罪。

自去年308人民要求改革风暴过后,政府迫不得已提出要检讨內安法令。但是,从种种迹象看來,政府要检讨的,不是法令的实质问题(即废除违民主法治精神的无审讯扣留)。而似乎只热中于缩短扣留期限等形式问题。这根本不能解决废除不合理的无审讯扣留的实质问题。

人民之友工委会(新山支会)希望政府拿出诚意來,俯顺民意,废内安法令,关闭所有扣留营,释放所有扣留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