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检察长入禀法院要求宣判雪州政府公务员只能在办公时间及律师在场的情况接受反贪污委员会盘问的通令无效一案,将在本月29日重新过堂。

根据《马新社》报道,副主簿官莫哈末哈菲兹今日在法庭将此案定于上述日期过堂,以便总检察长能获取雪州政府在9月4日入禀法院,要求总检察长撤销引发诉讼传票的文件副本。

总检察长阿都干尼在8月20日入禀引发诉讼传票,要求法院宣判雪州政府秘书兰力马目在7月28日发出雪州公务员只能在各自办公室接受反贪会盘问的通令无效。

联邦高级法官阿兹莎纳瓦威是起诉人总检察长的代表律师,尤斯马迪则为答辩人学雪州政府秘书的代表律师。

公务员违法通令将受对付

总检察长入禀的引发诉讼传票指出,鉴于雪州政府秘书的通令是行政指示,因而限制所有雪州政府的官员及公务员,如果公务员没有遵守这项通令,这将成为州政府采取行动对付违例公务员的理由。

雪州政府在9月4日入禀法院,要求撤销上述传票,并指总检察长无权入禀引发诉讼传票;反之,应让与上述通令息息相关的反贪委会入禀提出要求。

卡立:旨协助反贪会调查

至于雪州大臣卡立附上长达55页的宣誓书,则指雪州政府是咨询州法律顾问扎乌雅的意见后决定发出上述通令,这项通令旨在协助反贪会调查,并没有其他含义。

他说,由于雪州政府官员及公务员不断受到羞辱,包括一再被反贪委会要求召见,同时要求他们交出各项文件,因此,雪州政府才发出上述通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