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动用军队对付和平请愿
黄锦河刊载: Aug 3, 2009 1:43 PM | 更新: Aug 3, 2009 1:44 PM
人民公正党浮罗岸州立法议员黄锦河律师今日指责国防部长拿督阿末扎希要动用军队来对付和平请愿行动的意图,并认为这是把我国人民当为国家敌人的行为是滥用我国军队的权力,应该引咎辞职。
他说,我国军队的职责是枪口对外,抵御外敌,保护国家与人民,而不是枪口对准我国人民。
黄锦河也指责警方暴力镇压和平请愿人士,逮捕589人,包括40名未成年的少年,甚至向手无寸铁的人民发射催泪弹与水炮,违反了基本人权,破坏国家的国际形象。
他吁请警方立即无条件释放所有被逮捕人士,以符合人民有集合与言论的自由。
黄锦河说超过2万马来西亚公民不惧强权,勇敢走出街头,证明人民对内安法令的厌恨,因此他吁请国阵政府附顺民意,立即宣布废除内安法令。
国防部长拿督阿末扎希昨日强调,若国内大集会情势日趋严重,不排除或颁发进入紧急状态,调动军队取代警察来维持局面。
黄锦河认为,政府应首先了解为何人民会参与和平请愿行动,尤其人民明明知道会面对被逮捕,甚至受到控诉的后果,人民还是要冒着危险,走上街头。
那是为了不满政府不公平不合理的政策。
参与和平集会是所有有政治良知与社会主义感人士的民主行动,应该给予尊重与关注。而不是把他们当为国家的敌人或恐怖分子看待。
而国家军队军饷由人民所付,理应以首先保护人民为大前提,而不是动用干戈对付如再生父母的人民。
他说,内部安全法令已不符合现时代的文明,应该立即废除之。
当年英殖民地政府为对付马共,因而在1948年实施紧急法令。这项法令赋予英殖民政府绝对的权力逮捕和扣留被怀疑为亲共的人士。1957年,马来亚独立后,紧急法令仍然存在,作为对付将后共党活动的法律。
直到1960年,国会通过修宪,取消紧急法令,改用内部安全法令取代之。这个法令赋予内政部长绝对的权力,不经公开审讯而拘捕被认为威胁国家安全的人士。可是,内安令在后来却引用在政治人物身上,尤其是反对党。
在1987年,马哈迪政府援引《1960年内安法令》,在“茅草行动”下逮捕106名朝野政党领袖、非政府组织领袖、社会运动活跃份子等人。
黄锦河强调,内部安全法令必须废除,以符合民主人权,及维国家与社会的安全。
他说,我国军队的职责是枪口对外,抵御外敌,保护国家与人民,而不是枪口对准我国人民。
黄锦河也指责警方暴力镇压和平请愿人士,逮捕589人,包括40名未成年的少年,甚至向手无寸铁的人民发射催泪弹与水炮,违反了基本人权,破坏国家的国际形象。
他吁请警方立即无条件释放所有被逮捕人士,以符合人民有集合与言论的自由。
黄锦河说超过2万马来西亚公民不惧强权,勇敢走出街头,证明人民对内安法令的厌恨,因此他吁请国阵政府附顺民意,立即宣布废除内安法令。
国防部长拿督阿末扎希昨日强调,若国内大集会情势日趋严重,不排除或颁发进入紧急状态,调动军队取代警察来维持局面。
黄锦河认为,政府应首先了解为何人民会参与和平请愿行动,尤其人民明明知道会面对被逮捕,甚至受到控诉的后果,人民还是要冒着危险,走上街头。
那是为了不满政府不公平不合理的政策。
参与和平集会是所有有政治良知与社会主义感人士的民主行动,应该给予尊重与关注。而不是把他们当为国家的敌人或恐怖分子看待。
而国家军队军饷由人民所付,理应以首先保护人民为大前提,而不是动用干戈对付如再生父母的人民。
他说,内部安全法令已不符合现时代的文明,应该立即废除之。
当年英殖民地政府为对付马共,因而在1948年实施紧急法令。这项法令赋予英殖民政府绝对的权力逮捕和扣留被怀疑为亲共的人士。1957年,马来亚独立后,紧急法令仍然存在,作为对付将后共党活动的法律。
直到1960年,国会通过修宪,取消紧急法令,改用内部安全法令取代之。这个法令赋予内政部长绝对的权力,不经公开审讯而拘捕被认为威胁国家安全的人士。可是,内安令在后来却引用在政治人物身上,尤其是反对党。
在1987年,马哈迪政府援引《1960年内安法令》,在“茅草行动”下逮捕106名朝野政党领袖、非政府组织领袖、社会运动活跃份子等人。
黄锦河强调,内部安全法令必须废除,以符合民主人权,及维国家与社会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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