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党解散纠纷出现重大变化,高庭昨天驳回人民党前领袖赛胡先阿里等人要撤销人民党注册申请。

马来西亚人民党总秘书辜瑞荣今天发表文告指出,吉隆坡高庭法官刘美兰驳回马来西亚人民党前主席等8人的撤销人民党注册申请。

syed husin ali不过,根据法律现任人民公正党署理主席的赛胡先(左图)等人可以在14天内提出上诉。

上述判决是经过三造律师在内庭进行了约3个小时的最后陈词后做出。审讯从下午3点半开始,直到5点55分结束。

社团注册官反对解散人民党

文告指出,人民党代表律师,也是人民党现任主席哈山卡林在审讯结束后指出,申请撤销人民党注册被驳回原因,包括:

一、社团注册官已经作出裁决,已拒绝人民党前领导层要求解散人民党的申请,并在一封2005年5月11日致沙努西博士的函件里说明:“不能给予考虑”解散人民党。

没有按规定召开特大来解散

二、不能给予考虑解散人民党的理由是,马来西亚人民党党章没有解散党的条规。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要解散人民党,就要依据1966年社团法令第9(h)条款,举行人民党全体党员特别大会,并获得60巴先以上的全体党员投票同意,才能解散人民党。人民党前领导并没有举办这样的全体党员特别大会,让党员投票作出决定。

申请人已经不是人民党党员


三.假如申请人不满意社团注册官做出的任何裁决,他们首先必须在社团注册官拒绝解散人民党注册的一个月内,根据社团注册法令第18条,向内政部长提出上诉。但是,申请人并没有这么做。

四、申请人没有法定地位,因为他们申请解散人民党时已经脱离人民党,已经不是人民党党员。

2003年宣布与公正党合并

马来西亚人民党成立于1955年11月11日,拥有扶助弱势和受压迫者的悠久传统,是当时其中一个站在前线,积极争取国家独立和反殖民政府的政治力量。在赛胡先阿里领导下,这个历史悠久的政党於2003年8月3日宣布正式与国民公正党合并成为人民公正党,当时由两党的主要领袖共同主持推介礼。

一部分未追随其他前人民党领袖和党员,成为公正党党员的人民党中央委员和党员,在获悉人民党前领导人从2001年起,到2003年没有向社团注册官呈报常年报告,因而面对被解散命运的时刻,在2005年4月17日在柔佛州新山召开人民党特别全国党员大会。

那次特别大会选出人民党2005至2008年全国中央委员会,以填补以赛胡先博士为首的前领导层成为公正党党员后留下的领导真空。社团注册官随后接受人民党党员推选出来新领导层。注册官的这个决定引发了这起吉隆坡民事高庭的诉讼案。

在2006年1月9日吉隆坡民事高等法庭法官拿督冈佳达兰已经授予申请人书面命令,命令社团注册官考虑解散人民党。沙努西博士等8人于2005年9月26日呈上要求司法检讨的宣誓书。

由于上述司法检讨申请牵涉人民党党员的利益和自由结社权利,同样的民事高等法庭在2007年1月9日,批准了10名人民党党员的介入审讯申请。

司法检讨申请人除了赛胡先阿里外,还包括:人民党前总秘书,兼曾担任人民公正党中委的沙努西博士、人民党前副主席,现任人民公正党副主席兼苏邦区国会议员的西华拉沙、人民党前中委林育华、人民党前中委戴经达、曾任人民公正党委任中委万家安、人民党前中委,现任公正党宣传主任兼八打灵市议员的拉蒂法、人民党前青年团团长法依沙沙努西及马来西亚人民党。

介入人是人民党党员辜瑞荣,朱卡奈阿都拉,M.沙立夫阿丹,沙列西昆,莫哈末沙列阿莫,阿都加利尔阿莫,阿莫艾迪阿都拉,陈进丰,陈世民及黄海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