霹雳州捍卫董教总主权委员会负责人岑启铭,对独大主席胡万铎一口拒绝“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会员大会通过将新纪元校地转赠给该公司的建议,表示遗憾和失望,并呼吁独大有限公司立即召开紧急董事会议甚至特大,以确认胡氏对此重大建议的言论是否代表独大有限公司。

岑启铭今日在一项题为〈胡万铎不要一错再错!〉的文告中说:“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在6月27日举行的会员大会,建议独大有限公司将当年租给董总作为创办及发展新纪元学院的地段《转赠》给“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的建议,已遭独大主席胡万铎一口拒绝。这是令人失望的。我们都知道,该地段是加影华社当年捐赠给倡建独大的独大有限公司作为兴建独大的用途,但由于独大早已被法庭宣判死刑,也就是说,独大有限公司将永远无法完成当年接受捐地的目标,因此,独大早就应该在法庭宣判而无望创办独大之后,立即完璧归赵,将该地段还给捐地的原来地主,理由是获捐地的独大有限公司已无法完成捐地目标;或直接《转赠》给创办及发展新纪元学院的“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而不是长期占为己有,或准备用作日后的敲诈用途。”

文告认为:“如果当年的捐地合约内已有这样的规定,而独大有限公司却没有照做的话,已构成违约行为。即使合约中没有这个条款,独大有限公司仍然有义务和道义向华社特别是原来地主作出交代,而不是在胡万铎领导之下,一直以地主身份直接控制新纪元学院,再间接控制董教总,甚至骑劫整个华教和华人社会。今天,即使独大要赠地给已成功创办和继续发展新院的“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充其量也只不过是“转增”,慷他人之慨而已。胡万铎却连这个最基本的事实都没弄清楚,并在没有获得独大有限公司董事会或特别会员大会认同和授权的情况下,就向媒体作出如此愚蠢的回应,是不可思议的,这种专横和独断立即令人想到独大主席的素质问题。”

文告指出:“我们也特别留意到,胡万铎对新纪元学院的创办一直都持负面态度,在他卸任董总主席但还是霹雳州董联会主席的时候,他不但没有负起在霹雳州领导新纪元学院的筹款工作,甚至在较后由潘斯里梁婉清领导下所超额筹获的三百万令吉的捐款名单中,找不到任何胡万铎的捐款记录。今天,胡万铎反常的特别关心新院,我们对这种突变,保留谨慎乐观。新院是大家的,我们当然欢迎胡万铎对新院的反常关心,但最好能够先补捐一两百万令吉给新院,才有资格谈论新纪元学院,也必须以这样的诚意来弥补他当年的历史遗憾,而不是大摇大摆的居然以加影人民捐出的校地地主身份,长期骑劫新院、董教总甚至整个华社。”

文告说:“胡万铎还抬出什么‘现阶段不能再动摇华教根基’,说什么‘特别是过去发生董总主席叶新田与新纪元学院前院长柯嘉逊事件,华教人士已不能再分裂’。我们不知道胡万铎指的“华教根基”是什么,我们的理解是:“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会员大会的这项建议,正是一劳永逸巩固“华教根基”的做法,以避免日后的不必要的法律纠纷,给我们华社的千秋大业增添不必要的麻烦。我们难得胡万铎又提起去年新院闹剧,我们除了记得他在整个闹剧中一直站在闹事者的一方之外,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当叶新田博士在新院毕业礼上公然被人打到满脸鲜血之后,胡万铎不但没有谴责这些令华社震惊的犯罪,反而叫叶新田博士自我检讨,这种公然支持暴力的言论,竟然出自独大主席胡万铎,还有点血性的人大概都会问:胡万铎到底还适合当独大主席吗?”

岑启铭也质疑胡万铎对“华教人士不能再分裂”的说法。“如果胡万铎认为自己还是‘华教人士’的话,我们会告诉他,他在整个新纪元闹剧中以及较后的所有反董教总的后续行动中所扮演的角色,早已自我升格为‘反华教人士’而不自知;因此,分裂的问题并不存在,正邪不两立才是硬道理,‘华教人士’和‘反华教人士’必然会自动分开,但不等于分裂。”

文告最后呼吁:“为了新院、董教总、独大、华教以及华社各方的利益,为了避免灾难性的可能发展,独大有限公司有必要立即召开紧急董事会议甚至特别会员大会,除了讨论和确认胡万铎的上述媒体发言是否代表独大,以及胡万铎是否适合继续出任独大主席等迫切课题外,最好还能对独大继续存在的必要性提出全面检讨;如果认为它的继续存在有损华教及华社的整体利益,独大有限公司应该在完成‘转赠’校地给真正负起建立和继续发展华教最高学府的“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的法律程序之后,自动清盘,以谢华社。不要等到当年的捐地者或华社被逼起诉独大有限公司强制收盘的时候,那可能就会迟了一点。我们也希望刘锡通律师的法律看法会比较接近我们。”

霹雳州捍卫董教总主权委员会
岑启铭 启
200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