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华直接买下《星报》后,谁将成为英文《星报》直接股东,有谁人将入主董事局,《星报》由谁管理,会出现“皇亲国戚”吗?

 

我认为身为华社的一员,有必要马华领导层阐明这次的交易,应动机非常不明确和不合理。更为重要的是,这次的交易,现金充裕的上市公司,和有优良的盈利纪录,此次交易价相信被低估,如果没有经济效益,为何多举一此呢?

另一方面,这次的交易严重影响了马华的财务状况,皆没有明确的交待和得到相关条例所需要的批准,如:中央代表,中委会或会长理事会等。

 

在此交易中,左手出,右手入,难免会引人普罗大众的揣测!但是,明知会犯的错误,为何屡次故犯,是否内有乾坤,岂华仁控股将来需扮演何等角色,此交易皆成谜,何人要来负责?

 

无疑的,在此交易中,需12亿令吉。而交易是以现金、换股或以何种方式进行,也都没有明确交代。若是以现金交易,那钱又从何来?若如是以换股方,那条规,党规有获批准吗?

 

马华如果没有现金,则需负债12亿令吉,而所承当的利息,将由谁支付,是否由决策人所承当?

 

反之,英文《星报》脱售股份现金12亿令吉,那现金用意何在。应用在何等方面,不会成为一堆“灰炭”吧!还是用在私人投资?

 

所谓是出必有因,为何多举一此呢?在交易还未明朗化前,岂重大股份交易,没申请停牌和作出相关的宣布,有违反上市条例。建议马上申请紧急庭令冻结此交易,直至得到相关的批准,以保护马华的财务不受到任何的损坏。